2019年4月7日 星期日

財主的苦難--在火燄裏,極其痛苦
經文:路十六19~31
鑰節:就喊著說:我祖亞伯拉罕哪!可憐我罷,打發拉撒路來,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,因為我在這火焰裏,極其痛苦。(路十六24)
參考經文:可九44~45;約十一1~46;十四1~7;啟廿11~14
提要
        相對於拉撒路的這位財主,在世的日子,他財大業大,一生豐衣足食,享受榮華富貴。聖經提到:「有一個財主,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,天天奢華宴樂。」(路十六19)顯然,他是一個享樂主義者,一個肆意放縱自己的人,他把全付精神花在追求財富上,他人生的目的就是享樂。在他沒想到的時刻,死亡突然臨到。拉撒路和財主兩人死後的結局卻是強烈對比,聖經如此描述:「後來那討飯的死了,被天使帶去放亞伯拉罕的懷裡。財主也死了,並且埋葬了。他在陰間受痛苦,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,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。就喊著說:我祖亞伯拉罕哪,可憐我罷!打發拉撒路來,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。因為我在這火燄裡、極其痛苦。亞伯拉罕說:兒阿,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,拉撒路也受過苦。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,你倒受痛苦。不但這樣,並且在你我之間,有深淵限定,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,是不能的,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,也是不能的。」(路十六22~26)財主在陰間悲慘的情況令人震驚,他在火焰中極其痛苦,連指尖的水滴也奢望不得。特別注意,他死後才驚覺生前豐沛的財物,在地獄裡毫無用處、毫無價值。信徒阿!當珍惜那能存到永世的福份。
        財主永存於地獄烈火裡,忍受永遠的痛苦,而拉撒路卻享受永遠的福。財主為了不使兄弟步他的後塵,財主來自陰間的呼求,讓人省思:「財主說:我祖阿!既是這樣,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。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。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,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。亞伯拉罕說: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,可以聽從。他說:我祖亞伯拉罕哪!不是的。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,到他們那裡去的,他們必要悔改。亞伯拉罕說: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,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,他們也是不聽勸。」(路十六27~31)然而,這樣的想法於事無補,也為時太晚。人若不能用信心接受主,即使死人復活,他們依然頑梗永不得救。事實上,在這件事發生後不久,主耶穌就曾使伯大尼的馬利亞和馬大的弟弟拉撒路從死裏復活,(約十一1~46)這樣的神蹟,對於那一世代富足而自滿的猶太人,絲毫不為所動、硬心頑固如昔。人若不謙卑相信、順服主話,再多的神蹟奇事也產生不了甚麼影響力。
默想
1.主提及世人的兩個歸宿:(一)亞伯拉罕的懷裡,亦稱樂園。是為信徒所預備,當基督從死裡復活升上高天後,已將樂園中的聖徒帶到父家中。(約十四1~7)如今一切信主之人,在世上息了勞苦之後,靈魂脫離軀殼,便立刻與主同在。並且等待末日號角吹響,所有在主裡睡了的人,都要復活被提,靈魂體和主永遠同在,這是最大的盼望和喜樂。(帖前四13~18)(二)陰間(haides)就是地獄(Hell),是為一切不信不義之人所預備。主第二次再來要施行最後審判,所有悖逆不信之人,將與撒但一起拘禁在火湖中。(啟廿11~14)這是永遠的痛苦和悲哀。
2.財主下地獄不是因為他有錢,拉撒路進樂園,也不由於他是窮人。人在永世的去處不受今世貧富的影響,而是決定於他們與主耶穌的關係,是否願意接受主的救恩。讓我們仔細比較拉撒路與財主,「在世時的對比」,與「死亡時的對比」以及「永世中的對比」,這個故事成為我們最好的提醒:今生的抉擇,決定我們來生永恒的命運。
苦難的金言
1.靈命幼稚的信徒,不該單獨憑依直覺來行事,最好須等待環靜的驗證。與上帝多有交通的信徒,很容易知道上帝的旨意。──David
2.現在上帝給你的地位倘若是一個隱藏的、幽閉的、沒有人知道的,你不要怨恨,不要憂愁;雖沒有人發覺,可是你有聖靈的扶持,和屬天的亮光,還有天國的福份。──Shan
苦難的經文
1.有一個財主,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,天天奢華宴樂。(路十六19)
2.就喊著說:我祖亞伯拉罕哪,可憐我罷!打發拉撒路來,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。因為我在這火燄裡、極其痛苦。(路十六24)
3.不但這樣,並且在你我之間,有深淵限定,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,是不能的,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,也是不能的。(路十六26)
苦難中的禱告
        親愛的主阿,祢溫暖的「懷抱」是受苦者最大的「安慰」。對信徒而言,樂園乃是與上帝同在,享受主恩的地方。事實上「有祢同在,就是天堂」,我們這些被祢呼召、蒙祢揀選的人,是最為有福的。奉主耶穌基督聖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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