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的苦難(九)── 將命傾倒,擔當人罪
經文: | 賽五十三1~12 |
鑰節: | ……有許多人,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。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。……因為祂將命傾倒,以致於死。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。祂卻擔當多人的罪,又為罪犯代求。(賽五十三11,12) |
參考經文: | 太廿28;可十45;約十15,17;約壹三16 |
提要 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的結尾,為一切被贖之人帶來無比的盼望與驚奇:「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,便心滿意足。有許多人,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。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。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,與強盛的均分擄物。因為祂將命傾倒,以致於死。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。祂卻擔當多人的罪,又為罪犯代求。」(賽五十三11,12)聖經新譯本更完全呈現原文的意思:「祂受了生命之苦以後,必看見光明,並且心滿意足;我的義僕必使許多人因認識祂而得稱為義,祂也必背負他們的罪孽。所以,我要使祂與偉大的人同分,祂必與強盛的均分擄物,因為祂把自己的性命傾倒,以致於死。祂被列在罪犯之中,卻擔當了多人的罪,又為罪犯代求。」其中強調主為了世人受了致命的苦難,祂將自己的性命傾倒,以致於死。要叫一切認識祂的人,產生信心而得著救贖,被上帝算為無罪而得稱為義。 主的救贖彰顯出主為我們捨命的愛,主說:「沒有人奪我的命去,是我自己捨的。我有權柄捨了,也有權柄取回來。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。」(約十18)永活的主將自己的性命傾倒致死(he poured out his soul to death.),來贖回我們必死的生命,來背負我們的罪孽,來擔當我們的罪債,這樣的大愛原本不是我們配得的,完全出於上帝的恩典。誠如保羅所見證:「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,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。基督耶穌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。這話是可信的,是十分可佩服的。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。然而我蒙了憐憫,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,顯明祂一切的忍耐,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。」(提前一14~16)親愛的,主無比的愛,是透過祂所受無比的苦難彰顯出來。苦難在信徒身上的價值,常是我們所沒有預料到的。 | |
默想 1.「祂將命傾倒致死(he poured out his soul to death.)」主為我們捨命,是祂所甘心情願選擇的。這條受苦之路,早在道成肉身之前就已預定,是為成就上帝永恆救贖的旨意,而苦難的奧祕和價值就隱藏其中了。 2.主除了為罪人擔罪之外,聖經強調祂「又為罪犯代求。」前者祂已在十字架上完成,後者祂持續在上帝右邊進行;(羅八34)前者祂成為我們的救主,後者祂成為我們的中保。(提前二5;來九15;約壹二1)親愛的,主是你的代求者,祂瞭解你的軟弱,祂在乎你的遭遇,主應許:「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,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為要得憐恤,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。」(來四16) | |
苦難的金言 1.我們究竟願意憑依我們的感覺呢?還是憑依上帝的事實?我們的感覺像海沙那般不可靠;上帝的事實像永久的磐石那般穩固,因為耶穌基督昨日、今日,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。──Shan 2.信徒阿,上帝如果把我們放在一個非常困難的地位上,我們只要大膽依賴祂,因為我們深信祂的拯救就在旁邊。──The Song of Victory | |
苦難的經文 1.我是好牧人,好牧人為羊捨命。(約十五11) 2.我父愛我,因我將命捨去,好再取回來。(約十五17) 3.主為我們捨命,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。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。(約壹三16) | |
苦難中的禱告 親愛的主阿,我們感謝祢,在我們無力、無心禱告之際,祢是我們永遠的代求者。祢瞭解我們的軟弱,祢憐憫我們的遭遇,使我們再次有力量來到祢施恩的寶座前,仰望祢,為得著祢的扶持和憐恤。奉主耶穌基督聖名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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