腓力斯的苦難─將來審判、甚覺恐懼
經文: | 徒廿三24~廿四27 |
鑰節: | 保羅講論公義、節制、和將來的審判。腓力斯甚覺恐懼,說︰「你暫且去罷,等我得便再叫你來。」(徒廿四25) |
參考經文: | 加五16~24 |
提要 腓力斯「Phelix(fay'-lix)─GK5344」名字的意思是「快樂的(happy)」原是出身奴隸,最後竟當上羅馬的省長。主後52 年被羅馬皇帝革老丟指派出任猶大地的羅馬巡撫(主後52~60)。腓力斯在任期間手段殘忍,以高壓管治人民,任內滿了亂事及暴動,曾借助盜匪的力量,謀殺大祭司約拿單,可見他的暴政荒淫和貪財好利。保羅在第三次旅行佈道回到耶路撒冷時,猶太教的領袖聳動百姓將他拿住,想要趁亂殺害他,幸被羅馬千夫長呂西亞救出,將他送到該撒利亞接受腓力斯的審問。腓力斯聽取帖士羅等人對保羅的控告後,就叫保羅分訴。(徒廿四1~9)聖經記載:「……但有一件事,我向你承認,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,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上帝,又信合乎律法的,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。並且靠著上帝,盼望死人,無論善惡,都要復活,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。我因此自己勉勵,對上帝,對人,常存無虧的良心。……縱然有,也不過一句話,就是我站在他們中間大聲說:我今日在你們面前受審,是為死人復活的道理。」(徒廿四10~21)保羅藉此機會向在場的人講明福音的真理。聖經提到:「腓力斯本是詳細曉得這道」,為應付他們,就把保羅暫時看守起來,並且寬待他,也不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。(徒廿四22,23) 過了幾天,腓力斯和他夫人猶太女子土西拉,一同來聽保羅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。保羅講論「公義、節制、和將來的審判。」使腓力斯心生恐懼,但他並沒有因此悔改(徒廿四24,25)。腓力斯希望從保羅那裡得到一筆賄賂才肯釋放他,一方面為了討猶太人的喜歡,將保羅留在獄中達兩年之久,直到他去職都沒有釋放保羅(徒廿四26,27)。可見他是一個貪財好利、不知悔改的人。腓力斯於主後59~60被召回羅馬交待在統治時期猶太地有動亂的事情,後由波求非斯都繼任巡撫。在返回羅馬時,在該撒利亞被猶太人控告,若不是他的兄弟帕拉斯說服尼錄王赦免他,很可能會因他的惡行而受刑罰。原本上帝給腓力斯得聽真道、悔改歸主的機會,很不幸,他卻選擇奔向地獄之火。親愛的,主說:「引到永生,那門是窄的,路是小的,找著的人也少。」(太七14)你是有福的。𦴩𦴩 | |
默想 1.其實腓力斯「詳細曉得」基督的道理(徒廿四22)。對於「公義、節制、和將來的審判」也心生恐懼(徒四25),而且「屢次」叫保羅來和他談道。(徒廿四26)雖然如此,他卻始終並未悔改接受基督,何等可惜!親愛的,光「知道基督」是不夠的,唯有「接受基督」才能承受永生。 2.腓力斯只貪圖眼前暫時屬世的財利,而忽略了永恆長存屬天的福份,至終他不但沒有得著屬世的財利,連屬天的福份也失去了。錯誤的選擇,得不償失。 | |
苦難的金言 1.人生最甜蜜的果實,往往經歷憂傷而結出的。──F. W. Robertson 2.我的主啊,能免除受苦是我所願,但是若因我受苦使祢得到更大的榮耀,若我在地上一切的損失能榮耀祢,我情願讓這事成就。若這安逸妨礙祂得榮耀,我就拒絕這安逸。──C. H. Spurgeon | |
苦難的經文 1.耶穌對他說: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。信我的人,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。(約十一25) 2.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上帝叫祂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(羅十9) 3.並且上帝已經叫主復活,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。(林前六14) | |
苦難中的禱告 親愛的主阿,祢何其偉大,我無法全知,祢行大事奇事何其多,我無法測度。祢是我的力量、是我的盾牌,我心裡倚靠祢,就得幫助。因此,我心中歡樂,我要用詩歌讚美祢、稱頌祢。奉主耶穌基督聖名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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