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瑪的苦難 ── 拉出她來,把她燒了
經文: | 創卅八6~30 |
鑰節: | 約過了三個月,有人告訴猶大說:「你的兒婦他瑪作了妓女,且因行淫有了身孕。」猶大說:「拉出她來把她燒了。」(創卅八24) |
參考經文: | 代上二4;賽五十三10;太一3 |
提要 他瑪原為外邦女子,她自從嫁給猶大的長子珥,便啟開她悲劇的一生。聖經記載:「猶大為長子珥娶妻,名叫他瑪。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,耶和華就叫他死了。」(創卅八6~7)她守寡後,按猶太人的律法(申廿五5~6;太廿二24),她的公公「猶大對俄南說:『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,向他盡你為弟的本分,為你哥哥生子立後。』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,所以同房的時候,便遺在地,免得給他哥哥留後。俄南所作的,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,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。」(創卅八8~10)因此,他瑪再度守寡。這時,「猶大心裡說,恐怕示拉也死,像他兩個哥哥一樣。就對他兒婦他瑪說:『妳去,在妳父親家裡守寡,等我兒子示拉長大。』他瑪就回去住在他父親家裡。」(創卅八11)但示拉長大後猶大並未遵守諾言,於是他瑪選擇使用自己的方法來達到目的(創卅八12~14)。 他瑪蒙上臉遮住身體,坐在亭拿路上,讓猶大以為她是妓女,就與她同寢,她以此履行生子立後的義務。在人看來,以亂倫的手段達其目的,是不可取的,但由於猶大不義在先,所以猶大承認:「……她比我更有義,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。……」他瑪從猶大生下法勒斯與謝拉(創卅八12~30),法勒斯是基督家譜中的一員,成為耶穌的先祖(太一3)。在他瑪身上讓人看見上帝的憐憫和恩慈,上帝超越俗世的道德,按著恩典來揀選,成就祂自己美好的旨意。有罪的人在上帝面前能說什麼呢?他瑪的委屈和痛苦,上帝看見了;她暗夜的哭泣和呼求,上帝聽見了。親愛的受苦者阿,不管你有多少世人所難以了解和認同的痛苦,不要怕,來到主面前,在祂沒有難成的事。 | |
默想 1.他瑪選擇以亂倫的手段來達到猶大支派種族的延續,這事令所有讀經的人,深感震驚。為何在基督的屬世血源中,耶穌神聖的家譜裡,竟掺雜如此令人難以理解的事實。我們只能說:「天怎樣高過地,照樣我的道路,高過你們的道路,我的意念,高過你們的意念。」(賽五十五9) 2.人的軟弱,顯出上帝的大能;人的愚昧,顯出上帝的智慧。對渺小的人而言:「一切都是出於主的恩典」,對上帝而言:「一切都為了成就永恆美好的旨意」。 | |
苦難的金言 1.存心拒絕上帝的人,將與上帝永遠隔離,這不是上帝的原意,而是人自己的選擇。──B.G. 2.今生拒絕上帝的慈愛、憐憫、恩惠的人,必須在永世裡懊悔。那真是最可怕的地獄。──B.G. | |
苦難的經文 1.耶和華卻定意〔或作喜悅〕將祂壓傷,使祂受痛苦;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〔或作祂獻本身為贖罪祭〕,祂必看見後裔,並且延長年日。耶和華所喜悅的事,必在祂手中亨通。(賽五十三10) 2.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,便心滿意足。有許多人,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,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。(賽五十三11) 3.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,與強盛的均分擄物。因為祂將命傾倒,以致於死;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,祂卻擔當多人的罪,又為罪犯代求。(賽五十三12) | |
苦難中的禱告 親愛的主阿,白晝祢必向我們施慈愛,黑夜我們要歌頌禱告賜生命的主。主阿,祢是至高無上的主宰,我們不過如微塵,天怎樣高過地,照樣祢的道路,高過我們的道路;祢的意念,高過我們的意念。我們要降服於祢,一生謙卑跟隨祢。奉主耶穌基督聖名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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