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6月27日 星期二

認識苦難(一二四)─一同受苦,一同得榮耀
經文:羅八17;林前十二26
鑰節:若一個肢體受苦,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,若一個肢體得榮耀,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。(林前十二26)
參考經文:林後一5;腓三10;西一24;提後二11~12;啟一9
提要
        第一二三個有關苦難的原文「sumpascho(soom-pas'-kho)-GK4841」是個動詞,其義涵:「一同受苦」,中文聖經和合本譯為:「一同受苦」。這個特別的詞在新約聖經中是由「一同sun(soon)-GK4862」及「受苦pascho(pas'-kho)-GK3958」兩個希臘文所組成。它在原文新約聖經中只出現過兩次,第一次用在羅馬書第八章17節:「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上帝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。」。「一同受苦」在英文聖經中有兩種翻譯:(一)「suffer with him-KJV. RSV. ASV. WEB」,意思是與祂一同受苦。(二)「share in his sufferings-NIV」,意思是在祂的苦難裡有分。信徒的生命乃是基督生命的再現,我們能分享基督十字架的苦楚,才能承受基督的救贖,成為上帝的後嗣。這使信徒的苦難有了更深的價值。
        第二次是出現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26節:「若一個肢體受苦,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。若一個肢體得榮耀,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。」這是保羅論到屬靈的恩賜時,講到所有信徒就是基督的身子,並且各自作肢體(林前十二27)。不管分屬那一部份的肢體,若有人受苦,則所有的人就受影響,一同受苦。若有人得榮耀,所有人就一同歡喜,這是在主裡合一的結果,也是肢體間彼此相顧、互相成全的見證。可見信徒對其他肢體的苦難,不只是感同身受而已,更應該與他一同分擔。在此,讓我們再次看見,在信徒身上,有一種苦難,是自願受苦的。上一季我們略為提到過這部份,它正是為了實踐聖經所教導的「一同受苦」。
默想
1.保羅將「一同受苦」和「一同得榮耀」並提,中文聖經新譯本其譯意更接近原文:「我們既然和祂一同受苦,就必和祂一同得榮耀。」可見信徒分擔基督的苦難,是必然的、是必需的。因此,分享祂的榮耀,也是肯定的。親愛的,在這基礎上來檢視你所遭遇的苦難,不就更具意義了嗎?
2.信徒要在基督裡過得勝的生活原本就不是一件易事,在聖靈的幫助下,藉著苦難活出得勝的生命,正是與基督一同受苦的最佳詮釋。 
苦難的金言
1.得勝苦難的利器就是禱告,而禱告這件事就是簡單到六歲的小孩都可以作,卻也複雜到有七八十年經歷的聖徒還得學習。──L.L.
2.我們如果生活在禱告中,我們就是愛祂、信祂了。──JE
苦難的經文
1.又因你們在祂裡面凡事富足,口才知識都全備。(林後一5)
2.使我認識基督,曉得祂復活的大能,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,效法祂的死。(腓三10)
3.現在我為你們受苦,倒覺歡樂,並且為基督的身體,就是為教會,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。(西一24)
苦難中的禱告
        親愛的主阿,在世的日子雖然難免有苦難,但我們要靠著永不缺乏聖靈膏油的供應,願我們都能像一盞明燈,在我們的位置上灼灼發光,散發出真理、聖潔、仁愛、喜樂的光輝,吸引眾人來就光。奉主耶穌基督聖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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