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6月30日 星期五

認識苦難(一二七)── 有我與你同在
經文:徒十八10;彼前三13
鑰節:有我與你同在,必沒有人下手害你,因為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。(徒十八10)
參考經文:徒七6,19;十二1;十四2
提要
        第一二六個有關苦難的原文「kakoo(kak-o'-o)-GK2559」是個動詞,其義涵:「壓迫、折磨、傷害、虐待」,中文聖經和合本譯為:「苦待、受害、惱恨、害」。保羅自從蒙召傳道之後,苦難一路與他相隨,他所受的苦待和傷害、攻擊、逼迫,大多來自他的同胞猶太人,但每一次總有主的保守。使徒行傳中記載了三次主向他顯現說話,第一次:在大馬色的路上(徒九4~6)。第二次:在耶路撒冷的聖殿禱告,他魂遊象外見到主(徒廿二17)。第三次:在哥林多城,聖經記載:「夜間主在異象中對保羅說:不要怕!只管講,不要閉口,有我與你同在,必沒有人下手害你,因為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。」(徒十八9~10)。對保羅而言,這是極大的鼓勵,主的同在使他能夠義無反顧、勇往直前,即使再大的艱困和苦難,都不能隔絕上帝對他的愛,因為主與他同在。
        全本聖經從舊約到新約,每一個主特選的僕人,我們都看到同樣的應許。上帝應許摩西說:「我必與你同在」(出三12)、又對約書亞說:「我……必照樣與你同在,我必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」(書一5)上帝也應許祂的子民說:「你從水中經過,我必與你同在。……不要害怕,因我與你同在.……」(賽四十三2,5)到了新約,主耶穌之名為「以馬內利」,意指「上帝與我們同在」(太一23)。主復活升天之前,祂應許門徒說:「我就常與你們同在」(太廿八20)這個永恆的應許,對每一世代苦難的信徒而言,何等寶貴、何等安慰、何等真切。親愛的,無論你目前的光景如何,主應許與你同在,任何苦難都無法真正的傷害你。仰望祂,因為祂是「以馬內利」的主。
默想
1.主同在的應許是個別的、真實的、親密的。祂要在你的生命和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中與你同在。只要你真心信靠、仰望祂、跟隨祂,祂的慈愛、憐憫、引導、保守、扶持、幫助,必然臨到你,使你能完成祂在你身上所定的旨意。
2.主同在的另一層意義:即苦難、困境、逼迫、攻擊都不能真正傷害到你,主必保守你得勝這一切。 
苦難的金言
1.得勝的禱告或說有效的禱告,是得到祈求的回應,這樣的禱告能夠大大感動上帝。──Finney
2.記住!與上帝同在黑暗中行走,勝過獨自在光明中行走。──Mallet 
苦難的經文
1.說:『必有童女,懷孕生子,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。』(以馬內利繙出來,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。)(太一23)
2.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(太廿八20)
3.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:看哪,上帝的帳幕在人間。祂要與人同住,他們要作祂的子民,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,作他們的上帝。(啟廿一3)
苦難中的禱告
        親愛的主阿,在苦難中令我越掙扎就越痛苦,這時我要向祢禱告:「主啊,不要照我的意思,照祢的旨意而行。我不知道要怎麼辦,但我願意等候,求主顯明旨意,引導我前路,我願順服到底;因為祢是立約的主,是我的喜樂,是我的救恩,是我的高臺,是我的避難所。」奉主耶穌基督聖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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