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弗他的苦難 ── 甚是愁苦,叫我作難
經文: | 士十一29~40 |
鑰節: | 耶弗他看見她,就撕裂衣服,說:「哀哉,我的女兒阿,妳使我甚是愁苦,叫我作難了,因為我已經向耶和華開口許願,不能挽回。」(士十一35) |
參考經文: | 羅十二1;來十一32 |
提要 今日的經文是舊約聖經中常引起討論和爭議的,其焦點在於耶弗他是否真的將他的女兒獻為燔祭(士十一30)。按照聖經的記載:「耶弗他就向耶和華許願,說:『你若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,我從亞捫人那裡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,無論甚麼人,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,就必歸祢,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。』……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,不料,他女兒拿著鼓跳舞出來迎接他,是他獨生的,此外無兒無女。……兩月已滿,她回到父親那裡,父親就照所許的願向她行了,女兒終身沒有親近男子。」(士十一30~31,34,39)意指她終其一生守潔不婚嫁,在聖所中事奉上帝。理由:(一)他是在上帝的靈充滿之下,許下這個願(士十一29)。(二)他清楚知道上帝的律法,嚴禁將人獻為燔祭(利十八21;廿2~5;申十二31;十八10~12)。(三)在上帝的默許下,許了這願,乃指新約中的活祭(羅十二1),也指舊約的獻身,在會幕中事奉上帝(出卅八8;撒上二22)。按常理推斷,倘若耶弗他真將他兒女宰殺了,他絕不會出現在新約聖經的信心偉人排行榜之中(來十一32)。 這事對耶弗他而言,是相當痛苦的。聖經描述:「耶弗他看見她,就撕裂衣服,說:『哀哉!我的女兒阿,妳使我甚是愁苦,叫我作難了。因為我已經向耶和華開口許願,不能挽回。』」(士十一35)因為這是他獨生的,此外無兒無女(士十一34)。他不但剝奪了女兒結婚、為人母的機會和權利,同時斷絕自己的譜系,無人傳宗接代;這對以色列人而言,是極大的犧牲。然而,耶弗他並未因此退縮、反悔,他仍然堅決履行他對上帝的誓言,照自己所許的,還了願。為人父的他悲痛不捨之情,是可想而知的,但他的信心,卻是寶貴的;他對上帝的愛,表現於他將自己的摯愛獻給上帝。親愛的,耶弗他的許願乍看似乎太冒然,他的遭遇在人看來也很不幸,但他持定忠心活在上帝的旨意中,是可貴的。親愛的,雖然耶弗他出身卑賤、被人歧視、遭人趕逐(士十一1~3),但他以堅定的信心,順服聖靈的引導,使他征戰得勝。 | |
默想 1.一個人的出身貴賤與否,與他未來的成功與否,沒有必然的關連性。那些願意順服上帝呼召的人,上帝能使用他的生命來完成祂的旨意;耶弗他正是如此。 2.上帝剝奪了耶弗他在世上至親至愛的人,也斷了他子嗣。在人看來這事何等可悲,但耶弗他未對上帝提出異議,反倒順服在上帝的安排。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| |
苦難的金言 1.我們可以恨惡痛苦、逃避痛苦,也可以存喜樂的心接受它,因為知道上帝掌管我們的生命。──B.G. 2.上帝的確積極地要救我們脫離苦難的世界,祂親自降世為我們受苦,為要拯救我們脫離苦難。──B.G. | |
苦難的經文 1.所以弟兄們,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上帝所喜悅的,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(羅十二1) 2.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,純全可喜悅的旨意。(羅十二2) 3.我憑著所賜我的恩,對你們各人說,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,要照著上帝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,看得合乎中道。(羅十二3) | |
苦難中的禱告 親愛的主阿,祢是亙古永活的上帝,祢的眼目看顧敬畏祢的人,和仰望祢慈愛的人。祢按祢心中的純正,牧養他們,用手中的巧妙引導他們。因此,落入患難就是落在祢的愛中,那裡令我無驚無懼,只有安息和等候。奉主耶穌基督聖名,阿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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